本报讯(高山 汪宏刚)近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工作机制,推进宝鸡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迈上新台阶。
《通知》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司法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三项机制,明确公、检、法部门的职责,规定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司法衔接的具体内容,为政府授权的部门开展追偿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为顺利完成取证、索赔、执行等工作清除了“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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