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园地
如何理解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建议》针对我国养老事业发展实际,作出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部署。对此,可从以下3 个方面加深理解。
第一,需要明确政府养老服务职责。同其他公共服务一样,养老服务也需要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政府直接承担保障责任的是基本养老服务。需要针对全体老年人及失能、失智、贫困、高龄等各类老年人群,研究并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资格条件、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建立完善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统一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结合需求变化和财力状况动态调整。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长期护理需求评定标准,以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为重点保障群体,逐步建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民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需要针对不同的养老人群,梯次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其中,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是必须兜住的底线,需要保障集中托养能力全覆盖,完善农村特困老人供养保障制度;对经济困难的活力老人,需要完善补贴制度,引导居家自主养老;对失能失智普通老人,需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各类主体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增加普惠型医养结合服务;对于广大活力老人,需要支持基层综合配套建设,为居家社区养老赋能。此外,要在对现有试点进行系统评估基础上,稳妥推动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逐步建立符合国情、与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第二,需要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定位。长期以来,我国许多公办养老机构因为收费低、服务好,导致“一床难求”,个别的甚至要排队等到几十年以后才能入住。这样做,一方面供需矛盾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就是要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定位,以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长期护理为重点,改造内部承担非基本功能的床位,做大基本养老床位规模,聚焦慢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强化医养结合,提高康复护理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在农村,需要改造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支持全国涉农县建设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解决供养服务机构在法人登记、分级建设、经费保障、公建民营、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第三,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在明确政府基本养老服务责任的同时,也需要补齐和强化非基本养老服务的短板和弱项,增加服务数量,提升服务质量。需要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釆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健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引导互联网平台建立养老机构用户评价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开发全行业养老机构运营监测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长期护理需求评定的统一标准,将失能等级评定与老年健康体检相结合,推动评定结果区域间互认,作为养老机构差异化服务的基本遵循。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时间银行等方式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保健、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发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服装服饰、养老照护、日用辅助等老年用品和住房适老化改造,培育发展老年金融、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老年康养等多元服务业态。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养老服务延伸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如何理解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建议》针对我国养老事业发展实际,作出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部署。对此,可从以下3 个方面加深理解。
第一,需要明确政府养老服务职责。同其他公共服务一样,养老服务也需要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政府直接承担保障责任的是基本养老服务。需要针对全体老年人及失能、失智、贫困、高龄等各类老年人群,研究并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资格条件、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建立完善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统一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结合需求变化和财力状况动态调整。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长期护理需求评定标准,以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为重点保障群体,逐步建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民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需要针对不同的养老人群,梯次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其中,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是必须兜住的底线,需要保障集中托养能力全覆盖,完善农村特困老人供养保障制度;对经济困难的活力老人,需要完善补贴制度,引导居家自主养老;对失能失智普通老人,需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各类主体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增加普惠型医养结合服务;对于广大活力老人,需要支持基层综合配套建设,为居家社区养老赋能。此外,要在对现有试点进行系统评估基础上,稳妥推动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逐步建立符合国情、与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第二,需要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定位。长期以来,我国许多公办养老机构因为收费低、服务好,导致“一床难求”,个别的甚至要排队等到几十年以后才能入住。这样做,一方面供需矛盾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就是要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定位,以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长期护理为重点,改造内部承担非基本功能的床位,做大基本养老床位规模,聚焦慢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强化医养结合,提高康复护理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在农村,需要改造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支持全国涉农县建设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解决供养服务机构在法人登记、分级建设、经费保障、公建民营、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第三,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在明确政府基本养老服务责任的同时,也需要补齐和强化非基本养老服务的短板和弱项,增加服务数量,提升服务质量。需要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釆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健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引导互联网平台建立养老机构用户评价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开发全行业养老机构运营监测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长期护理需求评定的统一标准,将失能等级评定与老年健康体检相结合,推动评定结果区域间互认,作为养老机构差异化服务的基本遵循。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时间银行等方式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保健、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发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服装服饰、养老照护、日用辅助等老年用品和住房适老化改造,培育发展老年金融、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老年康养等多元服务业态。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养老服务延伸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