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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4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女超人”请收下这份专属权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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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事业,右手孩子,8 小时之外,她们还要投入到另一项工作中:照顾好家庭。这是绝大多数中国职场妈妈的生活写照。

为适应不同的身份,职场妈妈把自己活成了“女超人”,但也面临着重重压力职场性别歧视、育儿时间不足、母乳喂养难……破解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职场女性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未来。

对职场性别歧视说“不”

你遭遇过性别歧视吗?当被问及这个问题,相信不少中国女性的回答是肯定的。

早在2 0 1 5 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开展的调查就显示,高达8 6 .6 %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

生育问题是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别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保障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

一些企业在招聘中出现的性别歧视,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人社部等相关部委近年来陆续发文,以纠正企业“戴有色眼镜”招人的问题。

2 0 1 9 年2 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其中要求,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服务机构,将被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今年3 月1 日,人社部出台的《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也已经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而在“十四五”规划和2 0 3 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更是明确写入了“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内容。

有权享受产假、育儿假等假期

作为职场妈妈,孕期能否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能否休足产假关系到她们的切身利益。

我国对职场女性的法律保护,从准妈妈阶段就已经开始。

例如,在劳动合同法的第4 2 条中就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各地也普遍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 8天+生育奖励假”。

另外,不少地区还设立了“育儿假”这样的假期。

多地就生育津贴、保教费出台新规

如何鼓励职场女性生育?除了给予足够的产假外,经济上的支持也必不可少。

近年来,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还有省份鼓励用人单位发放婴幼儿保教费。

例如,2 0 2 0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新版《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延长了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规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 2 8 天,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每月3 0 天进行折算。

2 0 2 0 年4 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婴幼儿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放2 0 0 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安徽省统计局网站2 0 2 0 年3 月刊发的文章《我省人口发展现状与挑战》中也曾建议,建立完善并逐步实施两孩家庭生育津贴、购房补贴、奶粉补贴、税费减免等奖励和优惠政策,刺激两孩生育意愿。

为“背奶妈妈”解决苦恼

2 0 1 9 年2 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婴儿6 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为2 9 .2 %。

早前有招聘机构发布的《2 0 1 9 年职场妈妈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只有8 .2 2 %的公司设有母婴室。

没有专门的母婴室成为不少职场妈妈面临的烦恼。

其实,对于哺乳室等设施的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就有明文规定。规定提出,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近年来,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女性的这项需求,设立了母婴室、哺乳室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为女员工设立哺乳室,解决“背奶妈妈”的烦恼。

相信在今后,将有越来越多“有温度”的政策法规出台,为职场妈妈们保驾护航。 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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