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2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省纪委:职能部门不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将被追责
本报讯(石喻涵)7月9日来自省纪委秦风网消息,陕西省纪委监委出台移送问题线索规定,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将在监督检查、行业监管中发现的“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明确,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现的问题线索清单及相关材料移送驻本部门的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的,将对其进行约谈追责。
“五个专项工作”是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五个方面的专项工作。移送的问题线索包括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失职失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以及其他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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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石喻涵)7月9日来自省纪委秦风网消息,陕西省纪委监委出台移送问题线索规定,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将在监督检查、行业监管中发现的“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明确,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现的问题线索清单及相关材料移送驻本部门的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的,将对其进行约谈追责。
“五个专项工作”是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五个方面的专项工作。移送的问题线索包括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失职失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以及其他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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