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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9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省消保委提示

大学生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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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强)7月8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大学生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自觉抵制校园贷。

据悉,校园贷是网络借贷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行为,已于2017年被国家明令禁止。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一些网络借贷平台改头换面诱导大学生步入陷阱。

省消保委提示,学生消费者要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增强金融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透过各种表象,辨别校园贷的本质,不要轻信各类虚假宣传和降低门槛等网贷,避免被套路,谨防上当受骗。对于日常消费、贷款、信用卡和各类公用事业缴费,应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采取有效的提醒方式,定期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珍爱信用记录。

省消保协建议,一旦遭遇非法校园贷、校园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报案,留存相关证据,第一时间与老师和家长商量,对涉及人身威胁的应当立即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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