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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80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陕西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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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7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作的关于《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职责,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工作重点领域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农业农村”“测绘”主管部门职责,对反间谍安全防范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的义务进行了补充完善。

草案修改稿将装备制造、生物安全、能源化工、基础地理信息和稀有矿产资源等领域作为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领域,对禁止在重点单位上空飞行的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类型、范围和审批进行了规范。

草案修改稿明确了反间谍安全防范新闻宣传的责任部门和宣传载体,增加了“制作、刊登、播放反间谍安全防范公益广告、典型案例、宣传教育节目”的内容。明确了举报受理电话和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多种渠道,并将“可疑线索”纳入举报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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