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传递活动期间西安将对“低慢小”航空器管控
西安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将分别于8月16日、8月31日、9月12日在西安市举办,为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西安市火炬传递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1.以西安市北大街与莲湖路十字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8月16日0时至24时。
2.以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厦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8月31日0时至24时。
3.以西安市杏园立交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9月12日0时至24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1.在西安市上述“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区域、时段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媒体拍摄、警务执勤等活动的除外。
2.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拔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西安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将分别于8月16日、8月31日、9月12日在西安市举办,为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西安市火炬传递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1.以西安市北大街与莲湖路十字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8月16日0时至24时。
2.以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厦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8月31日0时至24时。
3.以西安市杏园立交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9月12日0时至24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1.在西安市上述“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区域、时段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媒体拍摄、警务执勤等活动的除外。
2.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拔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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