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X”培训补贴政策执行至年底
我省力争超过10%的以工代训职工取得职业证书
本报讯(潘璐璐)省人社厅8月26日就重点项目用工培训、“以工代训+X”培训和校县、校企、校校“三个合作”培训等问题印发通知,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和特色产业用工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组织技工院校大力实施合作培训。“以工代训+X”培训补贴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力争超过10%的参加以工代训职工取得职业证书。
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要坚定不移把抓高质量项目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决策部署,坚持将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聚焦重点建设项目和特色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动与各级重点项目和当地产业项目联系对接,摸清用工数量和工种类型,组织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按需开展培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安排到项目就业,保障项目用工,主动服务中心、融入中心,支撑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培训的对象为2020年以来参加并完成以工代训的职工。对完成以工代训后有意愿、有能力参加职业证书考评的,可直接组织参加职业证书考评。对有意愿但理论知识、技能水平达不到取证标准的职工,灵活举办“以工代训+X”培训班。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强弱项、补短板;培训课时根据需要安排,不受相应工种规定课时的限制,并将以工代训课时计入总课时;培训班可由企业依托其培训中心组织,也可委托或联合技工院校、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实施;企业委托或联合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的,应当事前与委托或联合组训单位协商确定有关事宜;职工完成“以工代训+X”培训后应当参加职业证书考评。依据陕人社函〔2021〕274号文件明确的标准对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企业给予培训补贴。
组织技工院校大力实施合作培训。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培训质量第一、坚持就业导向,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的师资、设备和密切联系企业等资源优势,大力组织开展校县合作、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技校和高校)“三个合作”培训,加快将技工院校打造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技工院校可面向全省范围内的企业和高校开展校企、校校合作培训,不受技校驻地的限制。校企、校校合作培训的补贴受理由合作培训班所在地负责,在何处培训,向何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开班,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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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潘璐璐)省人社厅8月26日就重点项目用工培训、“以工代训+X”培训和校县、校企、校校“三个合作”培训等问题印发通知,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和特色产业用工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组织技工院校大力实施合作培训。“以工代训+X”培训补贴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力争超过10%的参加以工代训职工取得职业证书。
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要坚定不移把抓高质量项目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决策部署,坚持将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聚焦重点建设项目和特色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动与各级重点项目和当地产业项目联系对接,摸清用工数量和工种类型,组织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按需开展培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安排到项目就业,保障项目用工,主动服务中心、融入中心,支撑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培训的对象为2020年以来参加并完成以工代训的职工。对完成以工代训后有意愿、有能力参加职业证书考评的,可直接组织参加职业证书考评。对有意愿但理论知识、技能水平达不到取证标准的职工,灵活举办“以工代训+X”培训班。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强弱项、补短板;培训课时根据需要安排,不受相应工种规定课时的限制,并将以工代训课时计入总课时;培训班可由企业依托其培训中心组织,也可委托或联合技工院校、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实施;企业委托或联合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的,应当事前与委托或联合组训单位协商确定有关事宜;职工完成“以工代训+X”培训后应当参加职业证书考评。依据陕人社函〔2021〕274号文件明确的标准对开展“以工代训+X”培训企业给予培训补贴。
组织技工院校大力实施合作培训。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培训质量第一、坚持就业导向,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的师资、设备和密切联系企业等资源优势,大力组织开展校县合作、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技校和高校)“三个合作”培训,加快将技工院校打造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技工院校可面向全省范围内的企业和高校开展校企、校校合作培训,不受技校驻地的限制。校企、校校合作培训的补贴受理由合作培训班所在地负责,在何处培训,向何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开班,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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