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韫超 图/赵春青
将燃油车停放在公共充电桩仅20分钟,就收到了《涉嫌违法停车行为告知书》。据《法治日报》报道,浙江嘉善县王女士对该处罚结果不服,将执法部门诉至法院后被驳回。法院认为,《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条款中明确禁止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不文明行为,并规定了相关罚则。
公共充电桩分布不均、数量不足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动汽车车主,一些燃油车停放在公共充电桩旁的电动汽车车位,无疑会加剧这种供需矛盾。上述案件对广大燃油车主来说是一个提醒:停车再难也要按规矩来。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