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42期: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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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11月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10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下月起施行的《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有关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
《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结合我省作为国防科研大省以及能源、稀有矿产资源丰富的现状,《条例》将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防科研生产、重大装备制造领域以及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金融安全、生物安全、数据安全、能源化工、基础地理信息、稀有矿产资源等作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领域。
《条例》规定,传统安全领域和重点领域的有关国家机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应当根据新的安全需要加强相应领域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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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结合我省作为国防科研大省以及能源、稀有矿产资源丰富的现状,《条例》将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防科研生产、重大装备制造领域以及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金融安全、生物安全、数据安全、能源化工、基础地理信息、稀有矿产资源等作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领域。
《条例》规定,传统安全领域和重点领域的有关国家机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应当根据新的安全需要加强相应领域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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