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2期: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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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即将上线
西安参保单位本月15日前应完成医保缴费工作
本报讯(秦社)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向媒体表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即将上线,系统切换期间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缴费工作。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四险”业务变动的通知》(〔2021〕104号)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西安市医保信息系统拟于11月下旬切换至国家平台。
为做好新旧系统平稳衔接,医保数据顺利迁移,11月10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类业务及四险参保类(临柜和网厅)业务将全部停止办理。11月份的医保费用仍然在现有系统进行核定,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缴费工作,以保证参保职工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和数据能够顺利导入新的医保系统。2021年12月份的医保费用将在新的医保系统进行缴纳。
由于系统切换会影响部分参保单位正常缴费,为保证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中断,对11月缴费正常的参保单位,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将延长一个月,至2022年1月31日。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本报讯(秦社)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向媒体表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即将上线,系统切换期间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缴费工作。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四险”业务变动的通知》(〔2021〕104号)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西安市医保信息系统拟于11月下旬切换至国家平台。
为做好新旧系统平稳衔接,医保数据顺利迁移,11月10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类业务及四险参保类(临柜和网厅)业务将全部停止办理。11月份的医保费用仍然在现有系统进行核定,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缴费工作,以保证参保职工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和数据能够顺利导入新的医保系统。2021年12月份的医保费用将在新的医保系统进行缴纳。
由于系统切换会影响部分参保单位正常缴费,为保证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中断,对11月缴费正常的参保单位,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将延长一个月,至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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