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艾永华 高若曦)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农膜监督执法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抓好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链条监督管理。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对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回收网点及回收再利用企业等农膜回收使用和台账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非标地膜生产、销售行为,对未按规定回收地膜的,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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