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6期:第03版
财经
陕西:确有困难纳税人可提出减免税申请
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日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施行减免政策。
据悉,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或环比下降30%(含)以上,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申请。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在申报期内(截止今年4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困难减免申请报告、《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相关财务报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证明、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或环比下降30%(含)以上的证明等资料。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由税务机关核准,涉及房产税的由财税部门共同核准。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困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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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日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施行减免政策。
据悉,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或环比下降30%(含)以上,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申请。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在申报期内(截止今年4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困难减免申请报告、《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相关财务报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证明、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或环比下降30%(含)以上的证明等资料。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由税务机关核准,涉及房产税的由财税部门共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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