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记者5月7日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再次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自5月7日24时起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诊疗规范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每人次最高限价为19.7元(含扩增试剂);多人混检不分样本数量,每人次最高限价为3.4元。
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其他规定仍按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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