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圩珑)8 月8 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 0 2 2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
通知中提到,根据统计数据,2 0 2 1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 8 5 2 0 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 0 2 2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 3 5 5 6 0 元,下限标准为4 7 1 1 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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