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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6期:第02版 综合

网红路牌这股“浪漫风”不能随性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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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乐山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私自设置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

新媒体时代,各种商业宣传方式让人眼花缭乱,“网红路牌”用新奇又带点浪漫的风格,再配上一些社交媒体的加持,能够从中脱颖而出,得以迅速吸引年轻人的目光,甚至为所属城市带来关注和流量,不失为一种快速见效的商业宣传方式。

但这股“浪漫风”不能肆无忌惮随性而吹,一些商家也不能不惜违反相关法规来任性“引流”。作为经营者,应该清楚认识到,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

“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对社会造成误导。”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街道上网红路牌随处竖立,对那些不清楚情况的路人、司机很可能会产生误导,更别提打卡聚集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等更为惨重的代价。

今年5 月1 日实施的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 0 0 0 元以上5 0 0 0 元以下罚款。目前,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

需要指出的是,相关部门在对待网红路牌时,并未采取“一刀切”。对于违规网红路牌,不少地方管理部门表示,会先责令商家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另外,对那些经过正规审批且位于商业园区或者是店内的路牌,经相关部门核实后予以保留。同时,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如此温情柔性的执法,在维护城市有序运行的同时,也给游客留下了美好的打卡记忆,值得点赞。

网红路牌能够掀起热潮,背后离不开商家的多种宣传推广。但不管营销手段再怎么新奇,商家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苗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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