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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50期:第02版 综合

10月起机动车年检周期有调整

两种情形不适用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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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国出台了《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10月1日起,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年检周期进行调整。9月27日,笔者前往西安公安交警车管处东区分所,对大家关心的私家车检验周期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了解。

当日下午,很多来东区分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在导办台咨询车辆审验是否上线的问题,东区分所所长贾茹也在大厅为群众解答。据贾茹介绍,新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也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为方便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公安部已在全国推广应用电子检验标志,广大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检验标志,不需要再申领、粘贴纸质检验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形不适用新政策:一是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二是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此外,车主在车辆免予上线检验期间,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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