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始征集夜间消费地标和网红打卡点
本报讯(轩辕杨子)日前,西安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夜西安”夜间消费聚集区、地标、网红打卡点的通知》,拟在全市征集选定10个夜间消费聚集区、20个夜间消费地标、100个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
根据《通知》,为持续推动西安市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市场繁荣,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特色化、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提升西安经济活力,助推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根据《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西安市2023年商圈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拟在全市征集选定10个夜间消费聚集区、20个夜间消费地标、100个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将与各区县计划举办的重点夜消费活动一同编印刊入《西安夜间消费攻略(地图)》,并在2023年中国城市夜间峰会暨西安市“长安夜·夜未央”夜间消费季活动开幕式上发布。
征集对象是在西安市范围内,具有丰富的夜间消费业态,已形成了一定夜间消费集聚度和影响力的项目。原则上,申报“夜西安”夜间消费聚集区、夜间消费地标、夜间消费打卡点的项目应在西安市商圈、重点商业街区建设名单范围内,属于企业开发运营的项目市场主体须在西安(含西咸新区)登记注册。
夜间消费聚集区指依托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步行街、休闲文化景区等载体形成的多元化夜间消费商圈。要求四至范围明确、业态集聚度高、公共服务完善、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秩序规范良好、夜间亮化特色突出;街区、商业综合体面积应不低于5万平方米,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主要包括餐饮、娱乐、休闲业态)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50%。
夜间消费地标指具有明显夜间消费内容和特色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文商旅景区、商业网点(店),知名度高且有运营管理主体的夜间经济商贸服务项目。
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是指处于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文商旅景区等夜间消费项目范围内,具有明显拍照/视频打卡和传播特色的标志物、吸引物、构筑物。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报送至商务主管部门,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本报讯(轩辕杨子)日前,西安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夜西安”夜间消费聚集区、地标、网红打卡点的通知》,拟在全市征集选定10个夜间消费聚集区、20个夜间消费地标、100个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
根据《通知》,为持续推动西安市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市场繁荣,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特色化、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提升西安经济活力,助推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根据《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西安市2023年商圈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拟在全市征集选定10个夜间消费聚集区、20个夜间消费地标、100个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将与各区县计划举办的重点夜消费活动一同编印刊入《西安夜间消费攻略(地图)》,并在2023年中国城市夜间峰会暨西安市“长安夜·夜未央”夜间消费季活动开幕式上发布。
征集对象是在西安市范围内,具有丰富的夜间消费业态,已形成了一定夜间消费集聚度和影响力的项目。原则上,申报“夜西安”夜间消费聚集区、夜间消费地标、夜间消费打卡点的项目应在西安市商圈、重点商业街区建设名单范围内,属于企业开发运营的项目市场主体须在西安(含西咸新区)登记注册。
夜间消费聚集区指依托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步行街、休闲文化景区等载体形成的多元化夜间消费商圈。要求四至范围明确、业态集聚度高、公共服务完善、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秩序规范良好、夜间亮化特色突出;街区、商业综合体面积应不低于5万平方米,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主要包括餐饮、娱乐、休闲业态)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50%。
夜间消费地标指具有明显夜间消费内容和特色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文商旅景区、商业网点(店),知名度高且有运营管理主体的夜间经济商贸服务项目。
夜间消费网红打卡点是指处于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文商旅景区等夜间消费项目范围内,具有明显拍照/视频打卡和传播特色的标志物、吸引物、构筑物。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报送至商务主管部门,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