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计划用三年完成五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
本报讯(记者 郝佳伟)4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计划到2025年,建设完成18个以上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实现“一县区一院所、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享受到可及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5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2022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1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0.5%,超过全国19.8%的平均值;其中,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53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4.69%,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今年省民政厅将制定《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指导意见》,采取新建、改扩建、提升原有乡镇区域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多种方式,推动在乡镇(街道)建设300家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近几年来,我省累计投入中省资金2.27亿元,提升改造298家敬老院,增加护理型床位20991张。今年将继续在各地建设和改造一批以失能老年人护理功能为主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计划改造不少于4000张护理型床位。力争到2025年,我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确保每个县(区、市)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近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在2022年已完成改造1.4万户的基础上,2023年省市县三级投入资金5200万元以上,按照农村家庭平均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平均每户4000元的标准,开展1.8万户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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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1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0.5%,超过全国19.8%的平均值;其中,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53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4.69%,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今年省民政厅将制定《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指导意见》,采取新建、改扩建、提升原有乡镇区域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多种方式,推动在乡镇(街道)建设300家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近几年来,我省累计投入中省资金2.27亿元,提升改造298家敬老院,增加护理型床位20991张。今年将继续在各地建设和改造一批以失能老年人护理功能为主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计划改造不少于4000张护理型床位。力争到2025年,我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确保每个县(区、市)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近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在2022年已完成改造1.4万户的基础上,2023年省市县三级投入资金5200万元以上,按照农村家庭平均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平均每户4000元的标准,开展1.8万户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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