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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1期:第03版 权益保障

反复协商 化解矛盾

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积极调解一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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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多亏工会为我们做主,给我们提供法律援助……”近日,农民工谢厚、张荣(化名)等14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工作人员手里,以感谢工会对他们的帮助。

谢厚、张荣等人于2014年应聘到西安市某保安服务公司上班,工作岗位是保安,月工资约定为2300元,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后一份合同期限截止至2017年12月底,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

该公司保安室设有床铺,保安岗位实行黑白两班倒,每班两人,白班时间是早8:00—20:00,夜班时间是20:00—8:00,其中白班每一个小时巡逻一次,中午12:00—14:00,下午17:00—19:00休息,夜班两个小时巡逻一次,凌晨0:00—4:00休息。休息期间,当天当班人员双方协商,一人休息,另一人必须上班。白天上班的工作内容是对车辆及人员进出进行登记管理、代收信件及快递等。夜班职责主要是负责区域内住户、停放车辆的安全。

公司与保安签订的合同约定:一个月四天假、一个星期休息一天,遇到法定节假日都是根据公司安排休息,不休息也没有加班费。尽管每天平均工作12个小时,但是他们每月工资不变,还是2300元。

2018年4月15日,公司因将保安岗位外包,把所有保安人员辞退。谢厚等人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公司态度很强硬地告诉他们:没有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不可能补缴!并限期两天让他们搬离员工宿舍。其中一保安由于没有按期搬离,公司竟然将其生活用品及被褥一同扔出宿舍。

为了维权,这些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书写了劳动申请书,由于他们文化程度低,申请书里很多问题阐述不清,诉求写得含含糊糊,事实与理由也写不到重点,不能达到仲裁委立案标准,无法立案。后经人指点,他们来到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申请法律援助。

信访室接待人员根据他们的申请,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由专职律师为他们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为他们明确了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请求。

本案是一起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虽然人数较多,但是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对简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职工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化解矛盾,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经过多次沟通,终于同意由工会参与调解。

2018年7月17日上午,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按照简易办案程序,开庭审理了该起集体劳动争议案。庭审前,用人单位向仲裁委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并就协商金额进行了初步计算。公司愿意按照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所得金额的60%,作为补偿金,一次性解决与职工的纠纷。

在市总工会参与下,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按照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所得金额的70%作为补偿金,并于当天现场支付了全部补偿金额。

□通讯员 张来周 陈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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