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9月25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提出聚焦陕西经实践检验的创新性知识产权工作。
《条例(草案)》明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创新、创造和创作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明确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的条件、程序、方式和数额,保障职务发明创造、职务育种、职务作品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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