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50期:第02版
综合
12月起过境中重型货车禁上绕城高速
新能源号牌车、邮政快递专用车等不受限制
本报讯(张佳)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禁止在西安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通行。
据《通告》,限制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可以通过S0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G3021临兴高速(外环高速北段,原西咸北环线)、G6521榆蓝高速、S30水阳高速、G7011十天高速等路线通行。
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以及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限制。
目的地或始发地在西安的非过境载货汽车,应遵守《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批评教育,不予处罚。2024年1月1日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本报讯(张佳)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禁止在西安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通行。
据《通告》,限制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可以通过S0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G3021临兴高速(外环高速北段,原西咸北环线)、G6521榆蓝高速、S30水阳高速、G7011十天高速等路线通行。
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以及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限制。
目的地或始发地在西安的非过境载货汽车,应遵守《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批评教育,不予处罚。2024年1月1日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