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督,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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