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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83期:第03版 劳权

咸阳秦都执行有力解“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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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王海)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社会保险争议纠纷案件,有力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执行人陈某在被执行人陕西某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了月工资金额,同时约定由被执行人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但自陈某2022年5月24日入职起至2022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未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陈某因此提出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应支付陈某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18880元,同时为陈某缴纳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双方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政策各自承担相应费用。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长期未履行法定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并查询其名下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车辆、不动产等信息,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官依法冻结了该公司账户,同时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调解,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被执行人向陈某支付了工资差额18880元,并为其缴纳了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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