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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94期:第03版 企业

榆林出台措施激励餐饮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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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马腾)1月5日,笔者从榆林市人民政府获悉:1月6日,《榆林市关于激励餐饮行业发展若干措施》正式施行,支持对象为在榆林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餐饮企业、预制菜企业、餐饮加工配送企业和外卖平台企业。

《措施》明确,支持中央厨房和预制菜产业发展,对中央厨房、预制菜生产企业(基地)建设,按照投资主体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中央厨房、预制菜生产企业新购置预制菜生产、加工及冷链等国内先进设备的,按照总采购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时,榆林市支持预制菜企业开拓市场,鼓励预制菜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预制菜展会,对参加相关展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在榆林运营的预制菜企业营销额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此外,为支持餐饮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和餐饮行业新业态发展,降低餐饮行业运行成本,《措施》提出,对同一企业开设2家及以上的品牌门店且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品牌开设3家及以上连锁店且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评选的“榆林名小吃店”“老字号”等,一次性给予店铺升级、产品制作技艺提升等投入资金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外卖平台降低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服务费,对收取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服务费低于8%(含)的外卖平台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餐饮企业用于店铺新建、升级改造向银行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贴息补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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