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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0期:第03版 教育

陕西公布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

积极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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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任娜)5月28日,笔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按照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积极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征集有关问题线索,接受监督举报。此次重点整治范围包括违反《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涉及内容和6项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依据《减负清单》开展整治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从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15个方面细化,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杜绝强行摊派无关社会事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走村入户扶贫、上街巡逻巡查执勤、庆典招商、拆迁、接待安保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不得强令中小学教师参与。

规范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控制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考察检查。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入校考察、观摩、检查排查等活动。

严禁占用学校资源开展无关活动。未经同级党委和政府批准,不得占用学校操场、教室、礼堂等场地设施举办各类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科学安排有关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杜绝重复建立涉及中小学教师的各类信息库。

不得强制要求完成各类无关资料。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其他部门和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

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师生的竞赛活动。不得开展超出教育部门公布的清单范围的评审评比和竞赛活动。

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微信公众平台或App投票、点赞、答题,推广宣传、座谈研讨、心得交流,撰写征文、论文、案例、稿件、报告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优化改进教师考核评价方式。教师考核应体现差别化原则,突出工作实绩,不得要求教师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手机App、登录小程序、关注公众号,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拍照、录像等方式来替代实际工作评价。

聚焦6项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据了解,我省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重点问题主要有六个方面,具体为:

整治执行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不力,对面向学校的会议和文件数量缺乏统筹,各类工作群滥发通知;对事关学校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解决少、解决慢等工作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将各行业部门的工作摊派到学校甚至教师完成的问题。

整治面向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统筹不力,事项过多、过滥,要求教师参与各类迎检迎评等“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

整治面向学校和教师的创建、评比、考核等工作过度留痕,工作台账多、材料重复报送,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问题。

整治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制度空泛化,或不执行不落实,不审核或审核不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杂”、数量多,质量低的问题。

整治要求学校师生参加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会议、庆典等活动,硬性要求教师关注与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和重复的办公类、管理类、学习类App、参与网络投票和知识竞赛,随意占用学校人力物力精力等资源的问题。

整治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

为确保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联系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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