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9月27日,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供热方式,优化集中供热布局,推行分户计量收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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