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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41期:第03版 法治

发“朋友圈”的照片可能被售卖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文晨

如今,很多人喜欢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点滴,其中不少人喜欢拍成特写、剪影等颇具意境的“实况照片”。然而笔者最近发现,一些网店公开打包销售“实况照片”,其中不少来自社交平台用户公开发表的照片。

近日,西安市民小陈向笔者反映,2023年她去青岛旅游时拍了不少照片发朋友圈,前几日一位做自媒体的朋友发信息告诉自己,她的3张照片被放到网上售卖。最终,她找该网店沟通了半天,对方承诺删除这些照片。小陈表示,她跟好友之间有时也从朋友圈互相复制照片,但大家关系特别熟才不介意,自己的照片被陌生人用来赚钱就是另一回事了。

4月26日,笔者在淘宝平台搜索“朋友圈图片”关键词,首页弹出许多相关“商品”,价格从0.01元至9.99元不等。这些“商品”的封面图多为许多张照片拼接而成,上面写着“朋友圈”“实况图”“短视频素材”等字样,并标明会持续更新。

笔者咨询两家网店照片来源,两家店铺客服均回复“有专人收集”。笔者随即追问是否会有版权纠纷,其中一家店铺客服称已经卖了200多件,并表示“图里人不露脸没事”,另一家店铺客服则未回复。

小陈告诉笔者,她做自媒体的朋友之所以发现她的照片被盗卖,正是因为这位朋友本身就是消费者,在给账号发表文章配图时,通过网店购买了这种照片,恰好其中有她此前发布在朋友圈的照片。

当自己的“日常生活”被盗用于别人的“日常生活”,并且还当成赚钱的生意,这种情况是否涉嫌侵权?销售者、购买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此,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忆恒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行、复制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其作品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照片中有他人露脸的照片,还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因此,照片原作者可向平台投诉要求立即下架商品,或者起诉卖家索赔。

对于买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刘忆恒表示,明知或应知图片侵权仍使用的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等责任,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停止使用及删除照片。不过,如果是一些自媒体博主、大V、商家等购买之后用来给自己的文章、视频等作品配图,这些作品往往为账号引流,甚至获得粉丝打赏等收益,这种情况可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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