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普遍建立
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升至97%以上
本报讯(记者兰增干)4月24日,陕西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西安召开。会议表彰了我省64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个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27家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并进行了经验交流。
会议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进一步健全三方机制,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职能,发挥三方作用,共同做好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保障职工各方面权益,让职工在劳动中创造财富,在奋斗中实现劳动价值;要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构建企业与劳动者、企业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据悉,近年来,通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我省企业、职工遵法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升至97%以上;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2013年至2017年,我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5942元增长到61626元,增加了35684元,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普遍建立,全省11个市区和107个区县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企业和职工协商协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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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进一步健全三方机制,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职能,发挥三方作用,共同做好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保障职工各方面权益,让职工在劳动中创造财富,在奋斗中实现劳动价值;要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构建企业与劳动者、企业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据悉,近年来,通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我省企业、职工遵法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升至97%以上;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2013年至2017年,我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5942元增长到61626元,增加了35684元,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普遍建立,全省11个市区和107个区县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企业和职工协商协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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