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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大数据杀熟”调查: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成重灾区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被人们普遍认为的“大数据杀熟”是否真的存在?这一针对不同消费者的特定“推送”存在哪些特征?3月2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结论显示被人们普遍认为存在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在实际体验调查中问题并不明显,由于其存在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维权举证存在困难。

北京市消协明确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技术釆集用户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并以谋取利益为目的,根据用户“画像”提供特定(非可选性)商品或服务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体验调查覆盖5种新型网络消费领域

据了解,本次调查主要包括问卷调查、舆情采集和体验调查三种方式。体验调查的57个样本涉及在线旅游、网络购物、网络外卖、网络购票、网络约车5种新型网络消费的14个消费者常用的APP或网站,调查模拟消费者同时利用新老用户账号购买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完成57个体验样本。携程、去哪儿、滴滴出行、淘票票等都在体验调查之列。

报告显示,2名体验人员同时通过飞猪旅行网预订麗枫酒店·昌平体育馆店的同一天高级大床房,老用户的房费不含早餐291元1间,而新用户的房费不含早餐286元1间,另外享受4元买立减优惠,实际为282元1间。体验结果发现,同一房间新老用户标价不同,优惠也不同,老用户价格高且不享受优惠。同时,在去哪儿网的体验中,有1家酒店,不同用户享受优惠不同,最终新用户比老用户价格便宜。

五成被调查者表示曾遭遇“大数据杀熟”

在主观问卷调查方面显示,88.32%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或很普遍,有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同时,被调查者认为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等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最多,在线旅游高居榜首。

调查结果显示,遭遇“大数据杀熟”,但是由于其具有隐蔽性,维权往往难以举证。过半数被调查者有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但由于经营者通常以商品型号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优惠不同、时间点不同等理由进行自辩,又不对外公布具体算法、规则和数据,所以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后,维权举证往往非常困难。

体验调查发现,虽然不少新老用户同时消费的价格不同,但价格不同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新用户拥有优惠券、老用户自动开启了会员资格或推送的商品配置与服务内容存在差异;部分商家确实存在特定推送行为,但很难界定其是否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合理行为。

在线旅游APP自称不存在“大数据杀熟”

针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携程、去哪儿、飞猪3月27日均作出回应。各家在线旅游APP(含网站)在回应中均否认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称价格变动系优惠活动导致,对所有用户报价均一致。

去哪儿网在回应中称绝对不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对所有用户报价均一致。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哪儿网会针对新用户以发放优惠券的形式进行拉新活动,同时也会对老用户发放不同会员等级的优惠券。所有的优惠活动,均向用户明确展示。

飞猪相关负责人表示,同一商品不同人购买时价格不同、同一人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商品时价格不同等情况,常被社会误解为“大数据杀熟”。实际上这些情况往往是由于促销红包、新人优惠、酒店和航班库存变化带来实时价格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并非“大数据杀熟”。

明确“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

尽快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明确对“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对大数据的法律属性和使用范围予以规定,在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前,将数字信息网络中不断涌现的个人信息种类纳入到保护范围内,如网络用户注册信息、搜索记录、定位信息、消费偏好等。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相关实施配套条例,将“大数据杀熟”行为列入法律治理范围之内。同时完善《价格法》有关规定,探讨是否将“大数据杀熟”列入“价格歧视”范畴。

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技术手段和技术设备,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网上监管平台进行全天候在线监管。同时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通过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不仅要对其给予行政处罚,还要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协会,实现企业内部监督,接受社会群体监督。相关的企业运营商应当制定大数据使用风险告知书,告知数据使用、分析、实现所具有的风险,让消费者能够安心和放心消费。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不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尽量做到货比三家,而且要注重照片、通讯录等个人隐私保护。一旦发现“大数据杀熟”现象,消费者应及时保存好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王薇 赵婷婷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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