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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4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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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杨喜龙)5月5日,在西安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西安市教育局通报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新变化,解答政策疑虑。

4月26日,《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西安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西安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县教育部门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

通知规定,西安市各区县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布时间由去年的5月22日,提前到5月10日,其他相关工作也相应提前,整个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7月2日全面结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时间登记,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

西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业务负责人杨小文说,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西安市要求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高新区托管的原雁塔区、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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