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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65期:第04版 观察读书

抗癌药入医保不能“玩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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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报道内容显示,不少癌症患者称,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

有效治疗肿瘤、癌症疾病的抗癌药,特别是药效高、毒副作用小的治疗肿瘤、癌症的理想药,也就是俗称的“靶向药”,大多是进口药,价格非常昂贵。这让很多普通家庭不堪重负,“吃不起药”现象比较突出,不时上演真实版“我不是药神”。国家出台抗癌药入医保政策,这是兜底的善政,可以直接为癌症患者省下一大笔医药费,大大减轻癌症患者的用药经济负担,能够有效缓解癌症患者“吃不起药”现象,是广大癌症患者、家庭的福音,也是破解“我不是药神”问题的一剂良药。

但是,抗癌药纳入医保之后,却在医院里“消失”,患者在医院里买不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抗癌药。这意味着癌症患者仍然吃不到“便宜”的抗癌药,还得继续自费购买价格昂贵的抗癌药,显然有悖抗癌药入医药政策的初衷和本意。换言之,抗癌药入医药的好政策,并不能直接减轻广大癌症病人的医药费用负担,抗癌药入医保的好政策俨然沦为一纸空文。

造成这种局面,不是抗癌药入医保政策落实需要时间,也不是医院、医生不愿意为癌症患者提供纳入医保的抗癌药,而是现有的医保政策不科学,影响、妨碍了抗癌药入医保政策有效落实。因为不科学的“药占比”考核,逼得医院、医生不得不“减小分子”,只得用廉价药替代价格昂贵的抗癌靶向药。

减轻癌症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让广大癌症患者可以享受到抗癌药入医保好政策带来的实惠,让患者可以尽快、方便用上这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就不能让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在医院里“消失”,必须避免抗癌药入医保后出现断货现象。这关键是要完善和改革医保政策,打通各个环节,用制度和政府“有形之手”为抗癌药入医保政策保驾护航,扫除障碍。

首先,改革“药占比”考核标准,尝试、探索价格昂贵、进口的抗癌靶向药不纳入“药占比”考核之中,避免“一刀切”的“药占比”考核误伤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其次,适度放宽医保总额控制,特别是要给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的病人,留出医保报销的口子,考虑考虑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之列,以及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再者,建立医院、医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医院、医生优先采购和给患者开纳入医保的抗癌药的动力,让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可以顺利进入医院和医生的处方中。□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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