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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9期:第04版 观察读书

别拿“辅警”“临时工”当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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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一篇题为《府谷县一民警疑似上班时间做足疗》的网帖反映,4月28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府谷县中医院巷内一足疗店,有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大方在店内做足疗保健,表情很是享受。(陕西府谷通报“着装民警做足疗”:系辅警,提醒谈话全局通报)

上面这则新闻让人看着眼熟,并不仅仅在于“民警”“足疗”,而是其题目中的“系辅警”三字。事发之后,为什么非要画蛇添足般突出“辅警”身份?是否意在强调,正式编制的警员与此无关,或没有此类行为?如果辅警皆如此不堪,那还招他何用?是否存在领导用人不察和用人不当?

新时代背景下,因为维稳工作的需要,这一现象在警察和城市管理队伍中被成功复制。大量社会人员被招入基层综治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待遇也明显低人一等,但其工作则是冲在一线,许多社会矛盾冲突,多数也发生在这批基层人员与民众之间,压力和风险很大。干最苦的活,拿最少的钱,挨最多数的骂,顶最多的责,是其工作写照。

辅警和临时工虽是现实需要,也确属历史性继承,学名叫“路径依赖”。

其实不论正警还是辅警,在民众眼中,都是人民警察和城市管理者的组成部份,承担的是同样的社会责任,保证的是民众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基本底限,并不存在职业等级差异和法律意义上的权重差异。

相关法律条文无需引用,可以肯定的是,当中绝不会有行业内部关于等级划分和职业歧视类的内容规定。所以,对各部门来说,如果内部不能真正实现一视同仁,出于“家丑不外扬”之虑,起码在对民众和社会这个“局外”视角而言,也应该给出同样的标准,不要让民众在心怀三六九等概念的同时,也对其形象和信任打上三六九等的怪印。

在基层工作实践中,虽然警察和城管队伍的不断壮大,各种基层事件、事故也频繁发生。每当队伍内部有负面事件和行为发生,我们看到最多的,就是动辄以“临时工”来应对社会关注,并以此推脱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责任,这批基层人员,也往往成为部门责任的替罪羊。

必须承认,在信息时代和依法治国背景下,决非仅凭推出一个“临时工”和“辅警”即可了事,而需要相关领导和部门真正站出来,为自己的管理不善承担必要的责任。有成就,是上面领导有方;有错误,是下面执行不力,这种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也该有所反思了。□金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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