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牟影影)11月25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提出各地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在现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不低于5%,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4310元/人年。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