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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71期:第03版 权益保障

让参保职工和群众用药享实惠

陕西省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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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记者从12月6日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政策吹风会上获悉:12月10日起,我省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范围(以下简称试点扩围),除西安市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驻陕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扩围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执行联盟地区(陕西)药品集中采购25个中选药品价格。此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只在“4+7”试点城市之一的西安市开展,现在这项工作将覆盖全省。届时,全省企业参保职工和群众将可享受低价药品。

据悉,在试点扩围工作中,我省确保完成依据中选企业数量确定的上年历史采购量的50%至70%约定采购量,同时强化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完善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并加强非中选药品的管理。12月4日,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试点扩围中选药品正式上线,分量完成的铜川、咸阳、杨凌、渭南、韩城等市(区)医疗机构可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截至12月6日,参加试点扩围的市(区)已完成各项工作。

试点扩围将带来两方面的红利。一方面,中选价与试点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9%,群众真正用上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另一方面,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将50%至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实现提质降价。

据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扩围中选的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1种;麻醉药物1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国家集中采购的中选品种涉及以下25种药品: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艾司西酞普兰口服常释剂型、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奥氮平口服常释剂型、厄贝沙坦口服常释剂型、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恩替卡韦口服常释剂型、氟比洛芬酯注射剂、福辛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赖诺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利培酮口服常释剂型、氯吡格雷口服常释剂型、氯沙坦口服常释剂型、蒙脱石口服散剂、孟鲁司特口服常释剂型、帕罗西汀口服常释剂型、培美曲塞注射剂、瑞舒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呋辛酯(头孢呋辛)口服常释剂型、伊马替尼口服常释剂型、依那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右美托咪定注射剂、左乙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

链接:“4+7”是指包括西安在内的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试点自2019年3月25日全面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执行进度超过预期。截至2019年11月底,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总数量7975.03万片(粒/支),占本地区标的量的1835.53%,采购总金额11750.01万元。未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1168.62万片(粒/支),采购总金额8420.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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