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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74期:第03版 教育培训

陕西营养改善计划

确保学生吃到安全可口营养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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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提高民族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学校食堂运转经费不足、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营养健康教育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据省教育厅透露,陕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食堂供餐率,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营养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同时树立食品安全红线意识,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自2012年国务院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我省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优先保障学生营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实施范围,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与我省“蛋奶工程”并轨,并且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覆盖范围由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3个县扩大至全省其余县(市、区),于2014年实现全省覆盖。实施范围扩大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其中,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新城区3个市辖区的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保障范围。

据统计,2014年12月全省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为231万人,实施学校8850所,有3830所学校实行食堂供餐,占比43.3%;2019年10月底,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为241.25万人,实施学校7145所(数字减少是因为学校近年来的布局调整),有6707所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食堂供餐,占比93.87%。2019年与2014年对比,5年间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增加10.25万人,学校食堂供餐率增加50.57个百分点,营养改善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全省先后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各市、县、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从政策制度上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序、有效实施。陕西还加强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对各市、县开展学校数、享受学生人数、资金投入等数据实时监管。公开公示学校食堂带量食谱、月资金结算单、膳食委员会人员名单等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经费投入向基层倾斜,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每年足额拨付至各县(区),通过全面改薄工程加大食堂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质量,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率。

从2012年到2019年10月底,我省累计投入经费133.63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5.84亿元,省级资金37.9亿元,市、县和其他资金49.89亿元。全省共有6707所义务教育学校实现食堂供餐,其中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达到99.91%,地方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达到88.88%。同时,对部分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企业配餐的方式实现供餐。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438所学校采取企业配餐。

陕西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各市、县(区)适时组织学校分管领导及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饮食卫生、饮食安全教育培训,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进行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检查,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以县为单位逐步实施大宗食材及原料、辅料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配送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制度,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全过程,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学生吃到安全、热乎、可口、营养的饭菜。□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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