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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55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教育部: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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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4月11日从教育部获悉,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预警,强调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教育部在预警中指出,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教育部提出,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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