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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1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我省建立天然气上下游联动弹性价格机制

实现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衔接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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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殷博华)6月8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规定,6月10日起,我省加快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弹性价值机制建设,开始调整用气基准价格,推行季节性差价,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补贴。

省物价局强调,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要根据购气人员数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销售营业网点,延长营业时间,保证用户及时足额购气。

我省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执行同价,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衔接。国家规定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23元(含税,下同),今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2019年6月10日后允许浮动。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安排用户终端销售价格。要加快实现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目标,在不过多增加居民用气价格上涨负担的同时,适度降低偏高的非居民用气价格。经与省财政厅协调,各地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对低收入群体和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

今后,我省各地将加快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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