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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价格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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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何军 实习生 殷博华)6月28日,省委改革办、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邀请省物价局副局长王锫介绍我省“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王锫介绍说,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我省公布了《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个收费目录清单,先后清理取消7项政府性基金和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

在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我省通过修订公布《陕西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放开了一批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管理权限。截至目前,政府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市场调节价比重由2012年的94.88%上升至2016年的97.75%。

在电价改革方面,一是降低用电成本。2012年以来,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输配电价改革等措施,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40亿元以上。二是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对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2016年以来,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累计约500亿千瓦时。

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一是构建天然气价格监管制度框架。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成本监审办法,指导各地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二是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精神,将非居民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进行并轨。三是有序放开气源价格。先后放开了液化天然气(LNG)、化肥和大工业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四是对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水价改革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城镇水价形成机制。2014年以来,先后出台了《陕西省实施城镇供水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加快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目前我省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已基本建立。二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目前,我省城市居民和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不低于0.95元、1.40元。三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2012年以来,全省对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等垄断行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开展了成本监审,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437亿元,核减率达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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