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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85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首张电动车消防违停罚单的导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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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新规施行第一天,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在一楼楼道及公共办公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亚胜铂第公馆被罚款3000元,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被罚款1000元。

这首张罚单,彰显了令行禁止、有法必依的鲜明执法态度。这对于依法遏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陋习,确保公共安全,无疑具有非同寻常的导向意义。

动员一千遍,不如依法问责一次。切实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不文明行为加重法律责任,无疑是杜绝电动自行车燃爆引发安全事故不可或缺的优选。

随着该规定的正式落地,惩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陋习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监管执法部门应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陋习及时祭出依法惩戒的利剑。唯有如此,才能对那些心存侥幸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者起到应有震慑作用,并对效仿者起到“前车覆、后车鉴”的警示教育作用。

防范电动自行车可能燃爆引发的安全事故,严肃法律责任的追究不是唯一,还应在补齐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保障不足短板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车主久久为功地强化安全意识教育,促其养成“公共安全第一”的文明用车行为。如此,才能真正对电动自行车可能燃爆引发的安全事故的治理实现标本兼治。(万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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