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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93期:第03版 权益保障

减税能扭转用工性别歧视吗?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官网上公开的建议答复中表示,围绕更好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合理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该局将与财政部等部门密切协作,统筹考虑政策可操作性,例如“给雇佣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减税”。此消息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观点①  政策方向解决女职工后顾之忧

       “这个政策的核心还是在表达,不要因为女性顺应国家政策多生孩子,产假多了,企业就不雇佣女性了。”私募基金从业者、职业女性刘念对这一政策很关注,她表示,一句“积极研究”,虽然没有给出具体的许诺,但是显示了总局层面明确的态度、指明了政策方向。

       她认为,用减税来对冲女职工因生孩子带来的用工成本增加,鼓励企业勇敢雇佣女职工,给女职工安心生娃解除了后顾之忧。

       她说,这是个很务实,也很巧妙的政策,针对体系发力,而不是针对具体事件单独发力,深得宏观调控、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之精髓。既能一定程度减轻企业因女职工生娃不雇佣或少雇佣女职工的问题,也能解决大规模普遍减税带来的财政成本过高问题,一举两得。

       她表示,“以后财政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会更多呈现这种精细化、针对性特征,这是制度管理思想逐渐成熟的体现,是好事。”

       观点②  直接补贴到个人更对症下药

       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政策想要顺利落地并不简单。

       如果想补贴女性生育带来的职场损失,最好直接精准补贴到个人,补贴产假期间的孕妇,多发几万生育补贴,国家掏钱给她们补上部分生育期间的收入和社保。

       有网友在知乎上留言指出,这种间接补贴给企业减的税必然要大于雇佣孕妇的支出,否则没有企业愿意干。

       他认为,如果从激发企业雇佣更多女性的动机,以及给女性的生育提供更多安全感的角度来看,直接补贴到个人似乎更加对症下药。

       客观来看,确实企业雇佣女性的成本相较于男性雇员要多得多,包括假期、生育补贴等隐形损失。所以,从税收角度来看,一个企业雇佣女性而多付出的成本和此次“吹风”的减税政策相比,哪个效果更为明显很难估量。

       因此他认为,可以效仿美国税制中的生育费用抵扣、托管费用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而降低生育成本,直接补贴到个人的方式更好。

       观点③   额外减税其实并不平等

       坚决反对性别配额制,工作应该按个人能力,而非性别。“给女性应有的平等我完全支持,但额外的减税显然不是平等而是歧视男性。”有网友提出这样的观点。

       他们认为“看过很多私企甚至国企,因为怕女性生孩子影响工作,而不愿意雇用年轻女性员工的案例,因此给雇用女性职工比例较大的企业减税,确实弥补了女性因生育成本等因素造成的就业劣势,非常支持。但这里也不得不提出,制造业、建筑业的企业从业者主要是男性,可能享受不到这部分减税优惠。”

       这部分观点认为,这种政策性导向的结果最后就是政策性招人,也会激化男女性别对立面。因为这部分观点持有者深信,一个企业的男女比例大概率和行业性质相关,和所谓的性别歧视无关。

       观点④  建议生育方面男女同等待遇

       “想法是好,但是政策实施后产生的影响不一定好。”法律从业者王晓研认为,为什么雇佣女职工少,那是因为雇主怕女职工生育影响工作,所以降低女职工比例,增加男职工比例。这个政策如果实行,表面上可能增加女职工比例。

       但只是数据上增加,对于进行生育的女职工,还是会被替代,增加职工流动性就能实现。因为,目前劳动力的供给是供大于求。

       建议还是生育方面男女同等待遇,毕竟生育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女的放产假,男的强制一起放产假,陪着媳妇照顾孩子。孕期、哺乳期妇女不能从事一些工作,那男的就提前下班照顾孩子。

       王晓研解释,经济运行过程中,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保护一部分人而不保护另一部分人,就会产生偏颇。所以并不是说妇女权益不该被保护,而是要充分考虑男性和女性劳动力两方的利益。

       点评  消除男女就业差异才是最终目标

       要消除男女就业不平等,还需要从根本的观念解决。比如,每当谈及为何女性成就不如男性时,人们总是会理所当然地说出很多两性之间的差异。这一观点得不到改变,就会限制女性成长。

       同时,根据男女职工在养育下一代不同的阶段,精准施策则更为合理。例如,女性负责生育,就该加大女性生育期间的补贴及福利待遇,而下一个育儿阶段,男女双方不存在性别差异,就应制定相同或灵活型的男女职工育儿假。

□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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