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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30期:第03版 权益保障

厦门公布22家劳动保障严重失信用人单位

每年开展一次信用评级,严重失信将被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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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公布了201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全市共评出301家A级(守信)单位、5家B级(一般失信)单位、22家C级(严重失信)单位。

厦门市人社局表示,此举意在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等出台,构建了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据了解,厦门市人社局参照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特别是工资支付行为的守法诚信信息,组织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厦门市企业开展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主要根据人社部门采集的上一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工资支付行为的信用信息进行,包括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采集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和工资支付行为信用信息。

据介绍,此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进行共享并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部门将把评价结果通报至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以及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对于被评价为守信的用人单位且未发现有其他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可以给予联合守信激励。被评价为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给予联合失信惩戒,包括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拖欠工资“黑名单”等。

另悉,厦门将每年开展一次信用等级评价。

□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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