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9名“十大法治人物”被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郭大为向获奖代表颁奖。
本报记者 刘强 摄
本报讯(记者 王何军)12月2日,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在西安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省政府副省长徐大彤,省政协副主席李晓东出席活动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发布仪式现场揭晓了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及提名奖、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同时由省总工会向9名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首创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切实夯实“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等10项事件被评为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陕西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助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等10项事件获得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马治国等10人被评为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主任李春丽等10人被评为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现场播放了“十大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短片,生动展示了他们的法治追求和感人事迹。
2021年8月至1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联合开展了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逐层推荐申报、初评候选、网络投票、评审评定、名单公示、宣传表彰等七个阶段,评选出一批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中具有影响力的事件和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典型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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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为向获奖代表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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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仪式现场揭晓了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及提名奖、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同时由省总工会向9名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首创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切实夯实“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等10项事件被评为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陕西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助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等10项事件获得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马治国等10人被评为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主任李春丽等10人被评为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现场播放了“十大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短片,生动展示了他们的法治追求和感人事迹。
2021年8月至1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联合开展了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逐层推荐申报、初评候选、网络投票、评审评定、名单公示、宣传表彰等七个阶段,评选出一批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中具有影响力的事件和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典型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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