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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37期:第03版 企业新闻

《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

六种情形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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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文锦)近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通告,《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企业六种情形将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截止时间3月19日。

《办法(修订稿)》明确,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

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个人执业注册资格,受到行政处罚的。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以行贿手段骗取中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相关责任主体受到行政处罚的或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存在违规转包、出借资质行为,或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其他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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