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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6期:第02版 综合

宝鸡八月起施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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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鲁鹏飞)为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日前,《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自8 月1 日起施行。

办法共6 章3 6 条,全面规范了适用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分工、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宣传引导和社会参与、法律责任等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办法首次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设定法律责任条款,单位违规最高可罚5 0 万元,个人违规将面临2 0 0 元以下罚款。

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迈进法治化轨道,对规范生活垃圾管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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