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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58期:第03版 工运纵横

工会普法宣传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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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总工会举办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春季行动暨“知法懂法守法,共谱和谐劳动乐章”活动正式启动。这项看似常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几处看点值得关注。

其一,此次活动的宣传重点是《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这几项法律不仅都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而且相互支撑,构成一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严密“法网”。这样的普法宣传,一方面使劳动者了解了用工单位有什么责任,自己有什么权益,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向劳动者宣传了工会的性质、主张、职能、作用,堪称“配套组合”,目的就是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特别是在遭遇侵权时能够有效保护自己,能够想到寻求法律援助或工会“撑腰”,并且明确去哪里找、知道找谁。这些法律条文、细节看似琐碎,但很实用,而且有效。

其二,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实中,多数劳动者对于有关自己权益的劳动法规并不十分清楚,或者仅仅通过各种宣传“略知一二”,不懂法、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现象并非个别,因此,提升职工法律素质十分必要。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用工单位对相关法律却认真得多,反复研读。不过,其中也有某些人的目的不是严格执行法律,而是企图“钻空子”,规避法律。工会普法宣传,一方面启发职工觉悟,明确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警示企业经营者,用工就必须承担起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违法不仅要支付违法成本,而且无助于企业发展。

其三,此次活动在宣传工会组织作用和职工自身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在现场吸收非公企业职工现场入会。这种务虚与务实相结合的形式,很有现实针对性。相当一部分劳动者之所以还没有加入工会,一方面与他们对工会缺乏认识和了解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工会的宣传、组织工作没有做到位有关。通过工会普法宣传,劳动者会认识到,要保护好自身权益,个人的诉求和行动效果有限,甚至无效。必须团结起来,组织起来,才有力量。既然相关法律把劳动者与工会组织都纳入其中,并且作为息息相关的利益共同体,那么,劳动者加入工会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现场入会也就成为可能。工会有责任也有能力把更多劳动者组织起来,让劳动者依靠集体智慧和组织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治社会强调依法治国。立法就是为了解决现实中的矛盾,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需要严格执行,也需要大力宣传。工会虽然不是执法主体,但对于事关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自身职能、义务的法律实施,有责任也有条件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普及劳动法规。北京市总工会的“知法懂法守法,共谱和谐劳动乐章”普法宣传,可谓一举多得。□张刃

■职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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