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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4期:第04版 观察读书

除大蒜护洱海:不是所有的阵痛都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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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云南大理洱源县在网络上成为热点。有多位网友反映,洱源当地政府准备以农药化肥污染洱海为由,强行铲除老百姓已经种植的大蒜。一份大理《“七大行动”督查整改通知》文件要求:快速行动,广泛宣传,在全市范围全面禁止种植大蒜。据公开资料显示,大蒜是洱源县重要的经济作物,当地农民种植已有20年之久。

“保护洱海,人人有责。”在接受采访时,当地村民一再重申了这一共识。应该说,在此事上,当地官方和民众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就具体举措和实施路径存在分歧。而当下,迫切需要追问的则是,为防洱海污染而铲拔大蒜,是否必要、是否合理?无论如何,闹到下田强铲的地步,所造成的观感都是极其恶劣的。之于此,当地有关负责人其实也心中有数,直言“在禁种大蒜这个工作上,政府部门在时间上掌握得不好,导致农民产生情绪”。

以保护洱海之名铲拔大蒜,这种粗暴的做派及其造成的消极影响,本身就是对生态保护事业的伤害。此举无形之间将民计民生与生态保护置于对立位置,甚至可以说是“没有矛盾制造矛盾”。保护生态环境,真正需要的是以科学思维确立方法论,以程序正义推行路线图。洱海的污染源里,大蒜灌溉用水到底占比多少?是否还有其他替代性方案,可以杜绝“种蒜污染洱海”的现象?凡此种种,都该通过精确测算、系统论证给出答案,而绝不应凭着想当然就意气用事。

的确,必须承认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必然会涉及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会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再分配。这一系列过程错综复杂,稍稍不慎就可能横生枝节、消解合力乃至制造对立。处理好这一切,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有坚定意志、霹雳手段,也要有人性立场、柔软身段。至少,一个基本的原则应该是,保护生态绝不能给民众造成过度的利益损失,绝不能使之产生被剥夺感。若光顾着铲拔大蒜,却并给予公允的补偿,也并没有及时引入另外的农作物推广,这显然是欠妥的。

保护生态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增强民众福祉。这个过程中可以有“阵痛”,却不应该有“折腾”。铲拔大蒜保护洱海,到底属于哪种,还得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论据才是。□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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