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李旭东)近日,省卫健委印发《陕西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年的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以督促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落实放射防护管理主体责任为主线,从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落实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三同时”以及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场所、辐射监测仪器和放射性核素等管理措施,提升全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水平,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日常监测率均达到95%以上,个人剂量监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以及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2023年8月31日前,全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9至12月,各地要督促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2024年1至4月,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查;2024年5至6月,省卫健委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本报讯(记者 李旭东)近日,省卫健委印发《陕西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年的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以督促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落实放射防护管理主体责任为主线,从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落实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三同时”以及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场所、辐射监测仪器和放射性核素等管理措施,提升全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水平,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日常监测率均达到95%以上,个人剂量监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以及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2023年8月31日前,全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9至12月,各地要督促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2024年1至4月,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查;2024年5至6月,省卫健委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