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本报讯(周明)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明确提出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鼓励其开展技能人才“揭榜挂帅”培训,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每年培训、评价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国家级不少于1500人、省级不少于800人。
《通知》提出,陕西将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注重在本地区、企业、院校内培养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建立本地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库,成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团,服务本地产业发展。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师带徒作用,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每年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和学徒10人以上,省级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陕西将技师学院作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和评价的重要阵地,结合技师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将技师学院备案为技师、高级技师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为本校学生、校企合作企业及广大社会劳动者提供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评价服务,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补贴。
为推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陕西将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推动技能强企行动,对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企业要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纵向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围绕制造业24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加大自主评价备案力度,实现应备尽备、应评尽评。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通知》强调,陕西各地要结合农民工技能培训需求和当地产业发展、劳务品牌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开发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加大家政、养老、餐饮、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目录清单,针对性组织开展县域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培训匹配度,培训人数不少于当年培训总人数的60%。
我省对纳入工学一体化建设的专业,将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大力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对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等八大领域从事生产一线或从事实践操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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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周明)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明确提出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鼓励其开展技能人才“揭榜挂帅”培训,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每年培训、评价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国家级不少于1500人、省级不少于800人。
《通知》提出,陕西将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注重在本地区、企业、院校内培养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建立本地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库,成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团,服务本地产业发展。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师带徒作用,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每年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和学徒10人以上,省级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陕西将技师学院作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和评价的重要阵地,结合技师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将技师学院备案为技师、高级技师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为本校学生、校企合作企业及广大社会劳动者提供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评价服务,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补贴。
为推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陕西将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推动技能强企行动,对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企业要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纵向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围绕制造业24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加大自主评价备案力度,实现应备尽备、应评尽评。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通知》强调,陕西各地要结合农民工技能培训需求和当地产业发展、劳务品牌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开发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加大家政、养老、餐饮、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目录清单,针对性组织开展县域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培训匹配度,培训人数不少于当年培训总人数的60%。
我省对纳入工学一体化建设的专业,将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大力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对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等八大领域从事生产一线或从事实践操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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