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1期: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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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意见》: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字:发展,健康,民营经济,保障
本报讯(马黎 甘泉)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意见》共有4部分20条内容,对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等领域,立案、审判、执行、再审工作等环节,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实体处理、程序运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依法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6项原则,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与工商联组织建立6项联动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分别为:创新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健全司法大数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宣传培训机制,建立完善防范风险评估和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全省法院与工商联组织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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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共有4部分20条内容,对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等领域,立案、审判、执行、再审工作等环节,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实体处理、程序运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依法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6项原则,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与工商联组织建立6项联动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分别为:创新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健全司法大数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宣传培训机制,建立完善防范风险评估和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全省法院与工商联组织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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